各系(部、院)、处(室、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现将学院申报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本届教育部评奖,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四川省教育厅负责四川省地方高校的推荐申报工作,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学院申报数量限额1项,将于1月23日截止校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届时学院将根据受理的申报数量决定是否组织校内评审,将拟推荐申报成果予以公示、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并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的资料上传和审核。纸质申报材料以学校为单位汇总、以公函形式报送省教育厅。
二、申报注意事项
1. 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申报部门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审核重点四个方面:一是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二是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三是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四是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2. 所有拟申报的成果须在本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时,对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中名称敏感、不宜对外公开的,须做脱敏处理。未经公示或公示异议尚未完成核查处理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4. 网上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和成果等材料须与签字盖章的纸质件确保一致。网上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和成果等材料,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及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13/s7061/202211/t20221128_1006758.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或者通过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s://www.sinoss.net/)查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和《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并尽早与学院科技研究中心咨询联系,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公司联系人:雷菡,电子邮箱:16687806@qq.com。
附件: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科技研究中心
2022年12月16日